经世致用:儒家生态经济学视域下中国人工智能伦理的“人本转向”
2025-08-20 01:34:08  今日头条   [查看原文]

摘要

:在全球人工智能(AI)伦理面临“技术异化”与“价值空心化”挑战的背景下,中国基于“儒家生态经济学”的传统智慧,提出“经世致用”的AI伦理实践路径,将“以人为本”的价值内核深度融入算法设计。本文通过解析儒家“天人合一”“义利之辨”“为政以德”等核心思想与AI伦理的内在关联,结合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实践,论证儒家生态经济学如何为AI伦理提供“文化锚点”,推动AI从“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跃迁,为全球AI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引言

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正在重塑人类社会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但其引发的伦理争议——算法歧视、数据隐私泄露、技术垄断等——也日益凸显。西方主导的AI伦理框架(如欧盟《AI法案》强调“可解释性”“人类监督”)虽试图构建规则体系,却因缺乏文化根基而陷入“价值中立”的困境。中国作为儒家文明的发源地,依托“儒家生态经济学”的传统智慧,提出“经世致用”的AI伦理实践路径,将“以人为本”的价值内核深度融入算法设计,为全球AI伦理提供了“文化-技术”协同的新范式。

一、理论根基:儒家生态经济学与“经世致用”的现代转化

(一)儒家生态经济学的核心要义

儒家生态经济学并非简单的“传统生态思想汇编”,而是以“天人合一”为本体论、“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为方法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为价值目标的系统性理论。其核心可概括为三方面:

生态整体性

:《周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强调人与自然的有机联系,反对将自然视为“资源库”;

节用裕民

:孔子“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孟子“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孟子·梁惠王上》)主张资源的适度开发与民生的优先保障;

义利之辨

:荀子“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强调经济活动的道德边界,反对“见利忘义”的短视行为。

(二)“经世致用”的AI伦理指向

儒家“经世致用”思想(源于顾炎武、王夫之等明清实学)主张“学问必以躬行实践为归”,强调技术发展需服务于社会福祉。在AI时代,这一思想转化为三大伦理原则:

目的论

:AI的终极目标是“为人服务”,而非“技术自嗨”;

责任论

:技术开发者与使用者需对AI的社会影响承担道德责任;

协同论

:AI应与人类形成“互补共生”关系,而非替代人类。

(三)两者的内在契合

儒家生态经济学的“生态整体性”为AI伦理提供了“系统思维”(AI需与自然、社会协同),“节用裕民”为其注入“民生导向”(AI需服务于人的基本需求),“义利之辨”则划定其“价值边界”(避免技术滥用损害公共利益)。三者共同构成“经世致用”AI伦理的理论基石。

二、现实挑战:AI伦理的“价值空心化”与儒家思想的破局可能

(一)当前AI伦理的三大困境

算法偏见

:训练数据的“历史歧视”导致AI系统对特定群体(如女性、少数族裔)产生偏见。例如,亚马逊招聘AI因历史简历数据中男性占比高,系统自动给女性求职者打低分;

隐私侵蚀

:数据收集的“过度化”与“暗箱化”侵犯个人权益。Meta的“面部识别门”、滴滴的“数据安全事件”均暴露了这一问题;

责任模糊

:AI决策的“黑箱性”导致责任主体难以界定。自动驾驶事故中,车企、算法开发者、数据供应商的责任划分缺乏明确标准。

(二)西方框架的局限性

西方AI伦理强调“技术中立”与“程序正义”,试图通过“可解释性”“人类监督”等规则约束技术,但忽视了文化价值观对伦理判断的影响。例如,欧盟《AI法案》虽要求“高风险AI系统需可解释”,但未回答“何种解释符合人类根本利益”;美国“算法问责法案”关注“歧视结果”,却未触及“歧视的文化根源”。这种“价值空心化”导致规则与实践脱节。

(三)儒家思想的破局优势

儒家生态经济学的“文化基因”为AI伦理提供了“价值锚点”:

“天人合一”的系统思维

:可指导AI设计从“单一目标优化”转向“生态协同优化”(如智能电网需兼顾发电效率、环境成本与用户需求);

“节用裕民”的民生导向

:可约束AI技术的“过度商业化”(如禁止利用算法诱导过度消费);

“义利之辨”的责任伦理

:可明确AI开发者的“道德义务”(如算法设计需主动排查歧视性偏差)。

三、实践路径:儒家“经世致用”在AI算法设计中的具体应用

(一)“仁”的伦理:构建“无歧视”的公平算法

儒家“仁者爱人”(《论语·颜渊》)思想要求AI算法需体现对所有人的平等尊重。中国实践通过以下措施落实:

数据清洗的“去偏见化”

:在政务、金融等领域的AI系统中,强制要求训练数据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域的群体,并引入“公平性指标”(如不同群体的错误率差值需小于5%);

算法设计的“可解释性”

:要求高风险AI系统(如司法量刑辅助、医疗诊断)提供“决策依据可视化”,例如,某银行的“信用评分AI”需向用户说明“为何降低额度”(如“近3个月逾期次数”占比60%);

特殊群体的“适应性设计”

:针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数字弱势群体,开发“简化版”AI交互界面(如大字体、语音引导),确保技术红利“不掉队”。

典型案例:杭州“城市大脑”在交通信号优化中,通过分析不同区域的通勤时间、学校分布等数据,优先保障接送学生的家长与老年人的通行权,践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道。

(二)“义”的担当:建立“负责任”的开发机制

儒家“君子喻于义”(《论语·里仁》)强调技术开发者需承担道德责任。中国通过“伦理前置”机制将“义”融入AI全生命周期:

伦理审查的“强制性”

:2023年《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生成式AI需通过“伦理安全评估”,重点审查是否存在“煽动仇恨”“虚假信息传播”等风险;

开发者责任的“可追溯”

:建立“AI开发日志”制度,记录算法设计、数据选择、模型训练的关键决策,一旦出现伦理问题可快速定位责任主体;

公共参与的“协同治理”

:在AI标准制定中引入“多元协商”机制,例如,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指南》的制定过程中,邀请伦理学家、消费者代表、车企工程师共同参与,确保规则符合“公义”。

典型案例:百度“文心大模型”在研发阶段设立“伦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哲学家、社会学家、法律专家,对模型的“价值观倾向”(如对性别、职业的刻板印象)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输出内容符合“义”的要求。

(三)“礼”的规范:完善“有秩序”的制度保障

儒家“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主张通过制度规范引导行为。中国在AI伦理领域构建了“法律+标准+行业自律”的多层次制度体系:

法律层面

:《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明确AI应用中的隐私保护、数据权属等底线;

标准层面

:发布《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等国家标准,细化“公平性”“可解释性”“透明度”等指标;

行业自律

:互联网企业(如阿里、腾讯)成立“AI伦理委员会”,制定《算法应用伦理指南》,主动承诺“不利用算法大数据杀熟”“不诱导未成年人过度使用”。

典型案例:抖音的“青少年模式”通过算法限制使用时长、过滤不良内容,并允许家长自主设置权限,既符合“礼”的规范(保护未成年人),又体现“义”的担当(企业社会责任)。

(四)“智”的理性:推动“向善用”的技术创新

儒家“知者不惑”(《论语·子罕》)强调“智”需服务于“善”。中国在AI技术研发中倡导“价值敏感设计”(Value-Sensitive Design),将“以人为本”的价值目标嵌入技术架构:

隐私计算的“可用不可见”

:通过联邦学习、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共享(如医疗AI可分析跨医院病例数据,但无法获取患者个人信息);

可解释AI的“白盒化”

:开发“决策树可视化”“特征重要性分析”等工具,使AI的决策逻辑可被人类理解(如信贷AI可展示“收入占比30%、信用历史占比50%”等关键因素);

人机协作的“互补性”

:设计“AI辅助决策”而非“AI替代决策”的系统(如医生可通过AI分析医学影像,但最终诊断权仍在医生手中)。

典型案例:华为“盘古大模型”在煤矿场景中,通过“可解释AI”向矿工展示“瓦斯浓度预测”的依据(如传感器数据、地质结构),帮助矿工理解风险并采取行动,实现“技术赋能”而非“技术控制”。

四、价值升华:中国方案的全球意义

中国的“儒家生态经济学+经世致用”AI伦理实践,为全球AI治理提供了三大独特价值:

文化包容性

:不同于西方“普世价值”的单向输出,中国方案强调“和而不同”,尊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伦理差异(如在数据隐私保护中,既遵守国际规则,又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鸿沟”的现实);

系统协同性

:将AI伦理置于“生态-经济-社会”的整体框架中,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智能环保AI需同时考虑减排效果、就业影响与社区接受度);

实践导向性

:以“解决问题”为核心,而非空谈“价值原则”(如针对算法歧视,直接提出“数据清洗-算法审计-结果公示”的全流程解决方案)。

结论

人工智能的发展本质上是“人类价值的技术投射”。中国的实践证明,儒家生态经济学的“经世致用”思想并非过时的传统,而是能为AI伦理提供“文化基因”与“实践智慧”的源头活水。通过将“仁、义、礼、智”的传统美德融入算法设计,中国正在推动AI从“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跃迁,为全球AI治理贡献“以人为本”的中国方案。这一探索不仅关乎技术发展,更关乎人类文明的未来——当AI学会“仁”,技术才能真正服务于人的尊严与幸福。

关键词

:儒家生态经济学;经世致用;人工智能伦理;以人为本;算法设计

内容提及地域:浙江省、杭州市

IP属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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