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处于关键时期,中国一直重视人工智能的有效治理、健康发展与国际合作;我们要树立人类和人工智能共同成长的理念,学会相互适应,让人工智能为人类造福。人工智能是全人类的事业,理所当然需要全球合作与国际治理,以共治来达到共赢。那么共赢在哪里呢?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人工智能可以是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我们要通过共治使人工智能造福人类,不能损害人类;要惠及各国,不能出现“鸿沟”。当前,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都处于关键期。一方面在各个层面发展太快,有人讲一项研究还没完成便又被超越了。另一方面国际社会上对治理问题的态度出现了分歧,甚至是较大分歧。有的认为治理会影响发展,对治理问题置之不理,甚至有重量级人物提出要放弃监管十年,这是很可怕的。也有的夸大负面影响,认为人工智能会毁灭人类。不管持有什么样的观点,创造一个好的讨论环境和讨论平台,进行深入讨论甚至交锋是非常有益的。中国一直重视以有效治理保障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在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进步的同时,同步探索治理理念落实的路径,是真发展也是真治理。4月25日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题是“加强人工智能发展与监管”,强调“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了人工智能治理的位势,加强了监管的要求。中国高度重视治理国际合作,主张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应“确保有益、确保安全、确保公平”,倡导建立全球范围内的人工智能治理机制。2023年10月,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愿同各国加强沟通交流和务实合作,为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国际合作指明了方向。中国在治理摆位上强调“双重属性”。重视人工智能具有的技术属性与社会属性“双重属性”,在研发项目中理论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同步部署、一体推进。在治理架构上,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治理机制并形成了一支专家队伍。如2019年成立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在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中设立人工智能伦理分委员会。在治理方式上,坚持倡导性原则和约束性规制同步同向发力。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分别发布了脑机接口、虚拟现实、自动驾驶三个研究伦理指引。2023年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出台首份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专项管理办法——《生成式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