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活动——习言习语:中国—中亚绿色能源合
2025-08-16 09:09:50  腾讯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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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0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主席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自“双碳”目标提出5年以来,我国在能源转型方面成果斐然,但也依旧面临诸多挑战。在全球气候治理背景下,绿色能源合作是通过加速能源结构转型、降低碳排放依赖和强化国际多边协作,成为实现碳中和目标、保障能源安全并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战略路径。因此,在国际社会中,我国仍需进一步深化国际交流。中国—中亚在能源合作方面具有坚实基础。展望未来,中国—中亚能源合作可由传统油气能源逐步向绿色能源领域深化拓展,绿色能源可成为双方经贸和投资合作新的增长极。

习言习语

1. (中国—土库曼斯坦)双方要优先扩大能源合作。天然气合作是中土关系基石,扩大天然气合作符合中土双方战略和长远利益。双方要加快实施重大项目合作,同时全面挖掘绿色能源、天然气利用、技术装备等领域合作潜力,打造全产业链合作。双方要稳步推进经贸合作,落实好《中土政府关于扩大经济关系的合作规划》,探讨扩大两国经贸合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中方支持更多有实力的中资企业赴土投资兴业。

——2023年1月6日,习近平与来华访问的土库曼斯坦总统谢尔达尔·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举行会谈中强调。

2. 中方倡议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加快推进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建设,扩大双方油气贸易规模,发展能源全产业链合作,加强新能源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中方愿同中亚国家在盐碱地治理开发、节水灌溉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建设旱区农业联合实验室,推动解决咸海生态危机,支持在中亚建立高技术企业、信息技术产业园。中方欢迎中亚国家参与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创业、空间信息科技等“一带一路”专项合作计划。

——2023年5月1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首届中国-中亚峰会并发表题为《携手建设守望相助、共同发展、普遍安全、世代友好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的主旨讲话中就中国—中亚国家合作提出“八点建议”。

3. 中方将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加大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支持,继续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建设光伏产业对话交流机制和绿色低碳专家网络。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到2030年为伙伴国开展10万人次培训。

——2023年10月18日,习近平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的主旨演讲。

4. 中国成为哈萨克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国、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国。札纳塔斯风电站、图尔古孙水电站、奇姆肯特炼厂现代化改造等重大战略项目顺利建成投产,中哈原油管道、天然气管道安全稳定运营,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实现全覆盖,越来越多的哈萨克斯坦优质绿色农产品走进中国千家万户。两国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潜力不断释放,西安陆港码头落成启用,“双西公路”、中欧班列畅通无阻,为两国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2024年7月2日,习近平出席在赴阿斯塔纳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之际,《哈萨克斯坦真理报》、哈萨克国际通讯社发表题为《同心笃行 续写中哈关系新篇章》的署名文章。

5. 两年来,中国同中亚国家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贸易额增长35%,产业投资、绿色矿产、科技创新等合作积极推进。中方提供的一揽子金融支持项目正在全面落实。越来越多新能源汽车、光伏等中国产品走进中亚,蜂蜜、水果、小麦、禽肉等中亚农产品丰富了中国老百姓的餐桌。

——2025年6月17日,习近平在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上发表题为《弘扬“中国—中亚精神”推动地区合作高质量发展》的主旨发言。

一、中国—中亚绿色能源合作背景

近年来,中国与中亚的务实合作持续深化,双方开展绿色低碳合作的顶层设计也日益完善。2023年5月首届中国-中亚峰会期间,中国同中亚五国达成系列合作共识,其中就包括“发起中国-中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深化绿色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合作”。2025年6月16日至18日,第二届中国—中亚五国峰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成功举办。此次峰会形成的《阿斯塔纳宣言》明确指出,各方愿深化绿色矿产、新能源、新基建等领域的投资与产业合作。同时,支持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扩大能源全产业链合作,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中国—中亚峰会一系列共识的达成与宣言的声明,为中国与中亚各国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与行动指南。中亚国家的能源禀赋与发展需求,与中国的能源安全需求与技术资金优势,形成了天然的互补关系。中国—中亚绿色能源合作以政策协同为引擎、资源互补为根基、绿色发展理念为纽带,通过机制化平台与重大项目实践,正从传统油气贸易向风光储氢等新能源全产业链拓展。随着2025—2026年“中国—中亚合作高质量发展年”启动,绿色能源合作有望成为双方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现代化的核心驱动力。

二、中国-中亚绿色能源合作动因

在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清洁化加速转型的浪潮中,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绿色能源合作并非偶然的战略选择,而是多重现实需求与长远利益交织的必然结果。这种合作既符合中国保障能源安全、推动“双碳”目标的战略构想,也契合中亚国家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诉求。具体而言,如下所示:

对于中国而言,其积极推动与中亚国家的绿色能源合作,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能源安全的需要。中国2022年油气对外依存度已超70%,且长期依赖中东进口及海上运输通道,能源供应的多元化与稳定性需求迫切。第二,资金与技术优势。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具备全球领先的综合实力,不仅装机总量稳居世界第一,光伏、风电设备的产能与技术水平亦处于国际前沿,加之充足的外汇储备与全产业链输出能力,能够为与中亚国家的能源项目合作提供从技术到资金的全方位支持。第三,绿色转型战略相协同。中国提出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承诺,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亚国家也逐渐重视可持续发展,例如,哈萨克斯坦借《哈萨克斯坦—2050战略》聚焦可再生能源发展。此外,中国和中亚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日益密切,符合中国共建“绿色丝路”的理念。这一合作既展现中国气候治理领导力,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绿色转型范本。

对于中亚国家而言,其积极推动能源转型与国际绿色能源合作,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拥有显著的资源禀赋。中亚地区拥有全球领先的太阳能辐射强度(哈萨克斯坦年均日照约3000小时)和风能资源(乌兹别克斯坦风能潜力达520吉瓦)。且随着新能源和高科技产业对锂、钴、稀土等关键矿产的需求激增,中亚国家凭借其突出的资源禀赋和战略地位,成为全球供应链的重要一环。第二,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中亚国家能源结构长期以化石能源为主,如哈萨克斯坦煤炭消费占比超70%。过度依赖传统能源导致经济脆弱性,国际能源价格波动易冲击财政收入。第三,地缘战略考虑。中亚地区已存在美国“印太战略”框架下的清洁能源联盟,中亚国家需在多元外交中平衡各方利益。第四,本土设施技术老化与政策滞后。中亚电力系统老化严重,可再生能源并网能力不足,需获得国际资金与技术支持。例如,乌兹别克斯坦70%电网建于苏联时期,难以支撑光伏、风电大规模接入。

中国与中亚的绿色能源合作是经济互补与战略协同的双向选择,既强化中国能源安全与地缘政治布局,又推动中亚融入全球低碳转型进程。未来需进一步优化合作机制(如多边技术标准互认)、应对大国博弈干扰,以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双重目标。

三、中国—中亚绿色能源合作现状与机制建设

中国与中亚国家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已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形成了涵盖太阳能、风能、水能、智能电网等多领域的协同发展格局,并在技术输出、产业链延伸及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突破。

(一)中国—中亚绿色能源合作现状

首先是太阳能与风能项目的规模化落地。在哈萨克斯坦,截至2022年底,由中企投资参建的札纳塔斯风电场、图尔古松水电站、阿克莫拉州风电站等一系列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总装机容量超过1000兆瓦。在乌兹别克斯坦,近年来,乌中两国关系升级为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合作从传统领域扩展到生态议题。绿色能源成为合作重点,涵盖技术应用和环保创新。两国在绿色发展领域拥有广阔合作潜力,推动了一系列大规模合作项目的落地。2023年5月,两国在西安达成协议,共建新能源项目。这些项目正快速落地:在乌兹别克斯坦卡什卡达里亚州和布哈拉州,由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两座光伏电站已完成建设。两座电站总装机容量1吉瓦。这些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建成的项目创造了约1600个新就业岗位,每年可减少25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中亚水电资源集中于塔吉克斯坦(技术可开发量55吉瓦)和吉尔吉斯斯坦,中国通过EPC总承包模式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中企参与的塔吉克斯坦罗贡水电站项目总装机达3600兆瓦,建成后将提升中亚电网稳定性并减少区域燃煤依赖。针对中亚电网老化问题(如乌兹别克斯坦70%设施建于苏联时期),中国推动高压输电与储能技术应用。中哈合作的首个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在阿拉木图投运,整合光伏、储能和数字化调度系统,使能源损耗降低15%。

2024年10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主办的“中国—中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共话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在北京成功召开。会议旨在落实2023年首届中国—中亚峰会期间达成的《中国—中亚峰会成果清单》第46项,即“发起中国-中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深化绿色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合作”。中亚区域环境中心执行主任马赫穆多夫在会上表示,中国在低碳绿色发展方面拥有先进技术和成果,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中国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如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并行发展,值得中亚国家借鉴。他表示,中亚是中国落实第一批示范性项目的地区,中亚地区项目的成功也再次证明,通过共同努力可以解决环境、能源和经济相关问题。中国以技术输出与机制创新为核心,推动中亚绿色能源合作从单一项目向全产业链延伸,既保障区域能源安全,又为“一带一路”低碳转型提供样板,强化了中国在欧亚大陆的地缘经济影响力。

(二)中国—中亚绿色能源机制建设

中国与中亚国家围绕绿色能源合作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同机制,通过双边协议与多边平台的双轨驱动深化合作。例如,在双边层面,哈萨克斯坦外交部与国家电投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签署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备忘录。中哈双方将以札纳塔斯风电项目为基础,推动绿色低碳合作深入发展,共同探索“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助力两国实现双碳目标和绿色转型。在乌兹别克斯坦,中乌能源合作分委会是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深化能源合作的核心机制。依托这一框架,双方通过定期磋商,聚焦绿色能源发展中的重大议题协同发力,积极推动绿色能源标准互认、碳足迹追踪等合作机制的落地见效。此举有效化解了因政策差异、管理规则不同给绿色能源项目推进带来的阻碍,为双方在新能源、氢能、核能等绿色能源领域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多边机制建设方面,中国与中亚国家在上合组织框架下促进能源领域的合作。2024年6月,上合组织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至2030年能源合作发展战略》的能源转型“路线图”,旨在为上合成员国在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提供指导框架。此外,亚投行与丝路基金联合设立的“绿色丝绸之路专项基金”为中亚绿色能源发展项目提供低息贷款。2024年12月19日,亚投行批准为塔吉克斯坦罗贡水电站项目提供多阶段总计5亿美元的融资方案,将助力该国解决冬季电力短缺难题,为约1000万民众改善用电情况,并提升中亚区域清洁电力供应水平。同时,中国—中亚元首峰会机制为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绿色能源合作,搭建起元首层级的多边交流平台。2025年第二届峰会《阿斯塔纳宣言》中提出,愿深化新能源、绿色矿产等领域投资和产业合作,借助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中亚各国发展战略对接,为绿色能源务实合作给予坚实的政策保障。

四、中国-中亚绿色能源合作风险与挑战

中国与中亚国家在绿色能源合作中面临多重挑战与风险,其核心矛盾源于区域能源转型的复杂性、地缘政治的多维博弈以及跨国合作的制度性障碍。

中亚国家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度依然居高不下。从能源结构转型视角看,其传统能源占比仍超75%,其中哈萨克斯坦煤炭发电占比达70%。这种结构性依赖,使得可再生能源接入面临电网调峰能力不足、储能技术滞后等一系列系统性难题。例如,吉尔吉斯斯坦水电占比虽达90%,但冬季径流量下降时仍需进口燃煤电力,暴露出能源供应季节性波动风险。技术标准差异亦构成壁垒,中国特高压设备在中亚认证周期曾长达180天,光伏逆变器接口协议与中亚电网兼容性不足导致项目延期。

中亚国家内部政策的稳定性有待观察。中亚部分国家推行的新能源组件需本土化采购条款,虽旨在推动本地产业链发展、降低进口依赖,长远来看具有成本优化的潜力,但在产业发展初期,受限于本地供应链不成熟、产能不足及技术短板等问题,或可能导致采购价格高于进口水平并增加其他隐性成本。同时,外部地缘政治竞争进一步加剧了合作的不确定性。美国借助“C5+1”关键矿产对话机制着力深化矿产资源全产业链合作,欧盟依托“全球门户”计划在中亚布局风电项目,俄罗斯亦通过欧亚经济联盟强化能源主导权,这使得我国与中亚国家的绿色能源合作面临日趋复杂的竞争环境。金融风险亦不容忽视,汇率波动对中资企业可能造成汇兑损失,反映本币贬值与美元融资错配的潜在危机。

五、结语

中国与中亚国家在绿色能源合作中展现出显著的互补性与广阔前景。中亚地区太阳能、风能及水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而中国在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制造及资金投入方面具备突出优势。中国与中亚国家绿色能源合作已形成多层次推进格局。

在现状层面,双方基于“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战略对接,合作重点从传统油气向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转型,中国通过技术输出与项目投资推动区域能源结构优化。机制建设方面,建立了以上海合作组织能源俱乐部为核心的多边协商平台,配套中国—中亚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合作联盟促进技术转移,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提供专项绿色融资支持,并通过“中国+中亚五国”峰会机制强化政策协同。目前,中国—中亚绿色能源合作仍面临多重风险:地缘政治方面,大国在中亚地区竞相推进的能源战略形成竞争压力;经济层面,中亚国家内部政策稳定性有待观察,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技术方面,技术壁垒体现在电网兼容性不足与设备认证周期过长。未来,面对这些挑战,需着力构建多维风险缓释机制,同时可与域内外国家深化协同合作,进一步强化能源安全共同体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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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上合组织能源转型合作动力足》,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网,2025年6月23日,https://obor.nea.gov.cn/detail/22044.html

[16] “AIIB Supports Clean,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in Tajikistan and Central Asia”, 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January 06, 2025, https://www.aiib.org/en/news-events/news/2025/aiib-supports-clean-renewable-energy-development-in-tajikistan-and-central-asia.html

文章来源: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王思嘉、李琼

编辑:尹鑫玉

审核:孙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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